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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可“家庭共济”!威海上新“医保个账共济缴费”服务
近日,记者从威海市医保局获悉,为方便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发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互助共济”功能,威海推出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服务(以下简称“个账共济缴费”),即威海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为家庭成员缴纳威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发文日期: 2023-12-27
沈阳医保中心通知!明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根据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6900元/月。
发文日期: 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