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的认定范围和工伤保险的享受范围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了职业疾病而治疗的情况下,能够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那工伤的认定范围具体是怎么样的?工伤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下面是小易为大家介绍的相关内容。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中的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中的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而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及火车事故等等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而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而负伤致残,已获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工作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本条例按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注意:有故意犯罪的,醉酒或是吸毒的,自残或自杀三种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二、工伤保险享受范围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符合工伤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可由工伤险基金支付。工伤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保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的同意,工伤员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从工伤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来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而引发的疾病,并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有关工伤保险报销的其他问题可咨询易社保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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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易社保 文章链接:https://www.eshebao.cn/news/1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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