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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养老金新政策变化
1.只要参保人缴费参保,政府将一直给予补贴直到21600元封顶,不再受15年限制;
2.个人缴费最高档由130元/月上调到300元/月,享待遇时也由551元/月提高到约1082元/月;
3.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政府补贴不再“回收”,而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4.不管是否在领取养老金,凡参保人死亡后都可发放丧葬抚恤费;标准由2600元提高至3000元。
小例子:
比如某参保人45周岁,按原个人和集体第七档标准(个人130元/月、集体60元/月)缴费15年,费用3.42万元,其获得的养老金为551元 /月;如果他按照调后个人和集体第七档最高标准(个人300元/月、集体300元/月)缴费15年,费用10.8万元,其获得的养老金为1082元/月。
前后对比月增531元,年增6372元。
广州124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有望全部享受到政府的21600元足额补贴;若参保人死亡,连同政府补贴在内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都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这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新政策拟规定的方向。
11月12日起至21日,《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养老保险新政策最新消息:
变化1:补贴年限可超15年最高可得21600元
新政策拟放开政府补贴的15年期限,保留最高补贴21600元的规定。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此前政府对参保人的补贴期限为15年,而一些年轻人由于收入水平不高,会选择低档次缴费,缴费满15年时,无法得到最高补贴21600元,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部分年轻人员的参保积极性。
为激励年轻群体早参保、长缴费,市人社局通过本次修订,在政府最高补贴不变的情况下(即每人21600元),放开政府补贴15年的限制,以使这部分人员通过长缴费来充分享受政府的补贴,进而鼓励参保人根据个人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缴费满15年后继续缴费,既可充分享受政府的补贴,也可进一步提高养老金水平。
变化2:个人多缴170元可以多领531元
新政策拟调整缴费档次,原个人缴费的第七档“130元/月”调整为“13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过300元/月”;集体补助档次第七档“60元 /月”调整为“6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过300元/月”;相对应的享受待遇也提高,缴费期满达到可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时,养老金标准也由551元/月提高到约1082元/月。
据分析,调整后的新政策更能满足经济条件较好的参保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提高缴费,享受更高养老金的需求。
变化3:参保人死后补贴可由继承人继承
新政策拟变更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处理方式。
参保人个人账户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分,按原规定,参保人死亡后,政府补贴转入地方统筹准备金,不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本次修订为:参保人死亡后,连同政府补贴在内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都支付给法定继承人。
变化4:丧葬费发放标准从2600提至3000
新政策还拟调整丧葬抚恤费发放范围及标准。
按原规定,广州市城乡居保丧葬抚恤费发放情形仅限于领取养老金后死亡人员,标准为2600元。办法经修订后,广州市丧葬抚恤费发放范围扩大至在缴费的参保人死亡情形,丧葬抚恤费标准由2600元提高至3000元。修订后,丧葬抚恤费发放的范围实现了全覆盖。
7月起,社保转移接续在网上可实时查询进度。同时,作为办理转移接续的第一要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也开通了网上打印渠道。
据了解,随着人员跨省流动的增加以及转移接续政策的不断完善、在哪儿办理退休不再只受户籍所限而与在一地社保缴费年限有关之后,社保的转移接续开始成为社保中心的“当家”业务。而在办理过程中,因为通常要涉及两个城市之间的对接,整个办完的时日就有些长,按照规定,该业务最长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
在等候的时日中,参保人要想了解办理的进度,手段就是给社保经办机构打电话或亲自去办理柜台查询,并不太方便。为此,市社保中心本着方便的原则,开通了网上查询进度业务。本市参保人员本人或由所在单位向各级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办理转移接续业务后,可随时在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www.bjrbj.gov.cn/csibiz)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和状态。原先在该平台注册过的老用户可直接登录进行实时查询,“这是同步线下进度的,点开之后,可得到转移接续业务是在已生成联系函阶段还是在等候新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等,一目了然。”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道。而对于新用户,也只需注册后再登录即可查询。
同时,对于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所必需的第一要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市社保中心也同时开通了网上打印渠道。市社保中心表示,目前该凭证的网上自助打印还仅限于两类人群:一是对于已经离开本市需要办理将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的参保人;二是《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丢失需要补打的参保人。“下一步,这个网上自助打印对参保人群的限制会放开,让更多的参保人体会到社保业务的便捷性。”相关负责人指出。
2015年度医保参保人员申领“阳光健身卡”工作将于7月31日结束,提醒符合申领资格的医保参保人员,抓紧时间到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苏州市社保中心介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医保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在3000元(含)以上、6000元以下的,可选择将500元或1000元的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转入阳光健身卡健身专用账户;医保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在6000元(含)以上的,可选择将500元、1000元、1500元或2000元的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转入“阳光健身卡”健身专用账户。医保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以办理申领手续当时实际结余额为准。
目前,“阳光健身卡”已全面升级,增加了密码功能,并可挂失。截止7月10日,今年累计划账人员已突破1万人,达到了10800余人,超过了2014年度全年。
苏州市社保中心友情提醒:距7月31日(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办理)2015年度阳光健身卡申领办理截止日期,只剩下半个月的时间了,请有意办理的参保人员,尽快携带身份证原件、社保·市民卡及2013版“阳光健身卡”,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办理。
具体办理地址:市区参保人员至旧学前33号市社保中心(分部)二楼大厅办理;吴中区参保人员至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吴中区社保大厅办理;相城区参保人员至庆元路168号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社保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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