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发生工伤了怎么办?南宁市工伤报销办理流程
如果发生工伤了改怎么办?需要什么材料来申请报销呢?今天小易为大家介绍一下南宁市工伤报销的流程。
工伤职工或单位向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六城区管理部提交申报材料(不限定区域,可就近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单位或个人向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六城区递交申报材料。
2、审查受理登记。
(1)若申请材料不齐全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者补足材料后重新审查受理登记。
(2)若不属于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内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向相关部门申请。
3、申请材料齐全,二十个工作日后,核定待遇。
(1)若核定有异议,则延长期限,申请者补充材料,提供补充完整的材料重新核定待遇。
(2)若核定没有何以,申请人则签领回单。
4、打印拨款通知书送财务科核付。
办理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或个人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的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复印件1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医院初次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工伤治疗病历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5、工伤治疗的各类化验单及检查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6、工伤治疗费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若有刷医保卡,还须提供《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结算单》复印件);
7、工伤治疗的住院费用清单原件(清单上每项收费应标明其医保类别);
8、因工负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
9、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1份;
10、因工负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1、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并已经工伤认定的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并已经工伤认定的提供公安部门对事故结案处理意见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2、工伤治疗期间如果发生转院治疗的情况,还须在转院前填写《南宁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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